丁國琳臉書遭恐嚇報警 按「讚」的也告
媒體報導,經常在本土劇八點檔演大反派的女星丁國琳,又傳出在臉書遭到網友恐嚇,日前有位蘇姓網友在她的臉書留言「多注意你女兒的安全,『不要學,姓白的』,我不想在(再)處理一次。」,丁國琳事後到基隆深澳坑派出所報案,連2名按「讚」的網友也一起告。這是丁最一年來第3度因網友恐嚇或辱罵報警處理,她否認為宣傳專輯炒新聞,「小孩是我的死穴也是我的底線,不容出任何差錯。」,不少粉絲也上網留言支持她應提告。
丁國琳表示,每個小孩是每位父母心中的寶,不要挑戰父母保護孩子的心,但因她新專輯目前銷售量僅2000多張,部分媒體質疑是否有炒新聞之嫌?她嚴正否認表示,目前並非唱片宣傳期,「我幹麻炒這個新聞。小孩是我死穴,絕不容許她的安全受威脅。」。丁國琳去年5月~7月遭網友恐嚇,威脅到她與女兒「小饅頭」的人身安全,她在臉書上公開說明,前兩位恐嚇她的人都已判決,各服4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,執行完40小時服務後若兩年內再犯,直接處5年有期徒刑。〔按:才判40小時社區勞動服務? 判太輕了〕
對於頻遭入戲網友嗆聲,丁國琳無奈表示:是不是我的演技太好?讓觀眾分不清現實跟戲劇,她說自己只是個單親媽媽、需要努力工作養小孩的家長,沒有選擇角色的權利。而丁國琳報案告蘇姓網友公然恐嚇,傳她連按讚的2個網友也一起告,引發網路討論「按個讚」是否也需要負責的話題。丁國琳表示:「網路沒有免責權,要為自己行為負責,按讚的人,我不是想告他們,只是要他們到案說明。」。媒體報導,有網友稱該蘇姓網友所指「姓白的」可能是指白冰冰遇害的女兒白曉燕,也有人覺得或許是指三立本土劇中角色(白嘉明、白可欣)。丁國琳則說:我戲中沒有女兒,也不去揣測他指的是誰,只針對他威脅到我女兒的部分報案。【2012/06/14 聯合追星網】
連按讚或推文也告?
丁國琳告那名蘇姓網友,他寫了帖子,他發了言,他的發言實在太可惡,恐嚇年幼女童的行為在網路公開園地已經完成,可以提告,應該提告。
但是另兩名按讚的網友呢?對於丁國琳的「連坐」按讚網友,小肉球抱持保留態度。丁國琳的說辭是:
丁國琳也解釋為何要告按讚網友,「台灣法律是不告不傳,我希望他們出面說明按讚的原因,不是真的要告其他兩個人。」她認為「國有國法,家有家規」,臉書粉絲團等於是她的家,網友來「作客」就要遵守她的規矩,「我上面也講很清楚,不喜勿入。」
小肉球持保留態度,就在於任何網友的「按讚」和「推文」行為,是否在法律上等同所讚所推之言論的《刑法》恐嚇罪、誹謗罪、或公然侮辱罪行為。
小肉球看了丁國琳告按讚或推文網友的說辭,只能「嘖,嘖」兩聲。亂七八糟!
* 丁國琳告了兩名在她臉書按讚網友,說「不是真要告」。但,她已經告了,告了別人,還公開說她不是真要告--這是自己公然承認玩法。不是嗎?所以說她亂七八糟。
* 丁國琳說「台灣法律是不告不傳,我希望他們出來說明按讚的原因」。小肉球一看就「哎喲喂」,妳告人是為了私人目的呀。此案的關鍵是按讚行為是否等同蘇姓網友的公然恐嚇行為,就算丁國琳想知道這兩人為何按讚,丁國琳的個人欲望與她控告此兩人並不相干。俺小肉球很想知道很多人心裡到底在想什麼呀,可是俺不能使用告人的方法來取得答案呀。
* 丁國琳說她臉書首頁聲明「不喜勿入」,俺要說這是哪門子告人的理由。網路就是公開園地,既然公開,就容許各色人等進入,臉書主人或部落格主人不高興也沒辦法,除非設限不准自己不喜歡的人發言或按讚(即推文)。
總之,那個姓蘇的網友在丁國琳臉書發了言,有實際行為,應該告他的。丁國琳如果要連坐按讚的另兩名網友,小肉球認為不應該多話,簡直搬磚頭自砸其腳。
沒有留言:
張貼留言